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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伙伴:

今天校長約了我跟教練去談話。在此校長約談的內容向各位做個報告。

結果呢今天校長找我跟教練的目的,只是因為她在今天晚上的家長代表會(將投票表決是否支持校長連任)中,提出兩份文件針對教師會對她的批評做出回應。其中一份文件是北一女校方發給外交部的文與外交部的回函,主旨是有關樂儀旗隊愛丁堡的沒有持國旗事件,另一份文件是北一女校方發給台北市教育局的文,主旨是北一女樂隊參與建中樂旗隊至義大利表演校方處理事宜。

愛丁堡的文中,校長就是想要釐清不持國旗的責任不在她。但很不幸地,外交部公文中雖確實呈現了英國某些單位反對樂儀旗隊持國旗的立場,但同時文來文往中,卻也看不到校長真有表達她爭取的作法。她只會詢問長官意見而已。

建中義大利表演的文中,她雖然按照時序把許多事件發生的經過做了說明,但實際上卻把寫切結書等大家對於她處理不好的情節都一概否認。也否認她說過要處分學生的事情。但也同時凸顯出校方處理過程中完全不尊重學生個人自由意願,一再以保護校譽等「學校」的帽子扣在學生頭上,企圖禁止北一女樂隊成員參與這次活動。(竟然除了器材、隊服之外,還把隊形和表演舞步視為學校「智慧財產」,禁止學生使用。)

校長詢問我和教練可不可以發這兩份文件給家長代表,事實上我們到她辦公室時,兩大疊都已經影印、裝訂好了。

我的回覆是:因為我不是那兩屆樂隊的家長,我沒有任何意見,也沒有權力表示什麼意見。我也跟校長說,你提出文件來給家長,總是表示你的誠意,沒什麼不好。至於是有正面效果或負面效果,我認為都會有,請他自行判斷。

在談完這個議題之後,我跟校長提出來有關諶怡蓉和陳玟伃一人一信給市長和部落格文章被教官約談寫自白書的事情。校長說,「我們只是要找他們來把事情弄清楚」,她也沒搞清楚到底大家一人一信和部落格文章到底是樂儀旗觀摩賽還是還有跟社團化有關。

我明白跟她說:(一)一人一信給市長的事情,既然是市長信箱,任何人都有權力寫信去。學校沒有任何立場來「關切」學生,甚至於要調查什麼。(二)學生部落格文章屬於言論自由範圍,無人有權過問。(校長再度說他們只是找學生來「瞭解」,我說你根本沒有權力找學生來瞭解。)

我也跟校長說,學校的舉動已經引起學生和家長不滿。

我也鄭重跟她說,日後不應該在有任何教官找學生去「約談」這樣的事情發生。

原來,校長並沒有要關心樂儀旗隊什麼。

我原本還以為他要找我們聊聊明天比賽有沒有什麼地方額外需要學校注意的?或者她能夠幫忙的?

結果,原來只是為了她個人連任的事情而已。

以上報告。

單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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